什么是”散亂污“企業?
散亂污”企業是(shi)指:不符(fu)合產業政策(ce),不符(fu)合當地(di)產業布局規(gui)劃(hua),未辦(ban)理(li)工信、發改、土地(di)、規(gui)劃(hua)、環保、工商、質
監、安監、電力等(deng)相關審批手續,不能穩定達標排放(fang)的(de)企業。
散:不(bu)符(fu)合當地產業布局規(gui)劃,沒有進駐工業園區的(de)規(gui)模(mo)以下企業。
亂(luan):不符(fu)合產業政策(ce)的(de)(de)企(qi)業,應辦(ban)而(er)未辦(ban)理(li)相關審(shen)批(pi)手續的(de)(de)企(qi)業,存在于居民集中區(qu)的(de)(de)企(qi)業、工業攤點、工業小作坊。
污:指無污染(ran)防治(zhi)設施或污染(ran)防治(zhi)設施不完(wan)備、不能對產生的污染(ran)物進行(xing)有效收集、無組織排放嚴重的企業,污染(ran)
防治設施不(bu)具備達標(biao)排(pai)放能(neng)力(li)的企(qi)業,沒有(you)治理價值的企(qi)業,不(bu)能(neng)實(shi)現(xian)穩定達標(biao)排(pai)放的企(qi)業。
”散(san)亂(luan)污“都有(you)哪(na)些(xie)整治措施(shi)?
如果發現“散亂(luan)污”,將采取(qu)關(guan)停(ting)取(qu)締、限期搬遷(qian)、停(ting)產整治(zhi)的措(cuo)施進行分類施治(zhi)關(guan)停(ting)取(qu)締類:
對(dui)不符合國(guo)家(jia)產業政策、應辦而未辦理相關手續或無污染防(fang)治(zhi)設施、不能穩定達標(biao)排放(fang)、治(zhi)理無望的“散亂污”企業,
依法堅決(jue)予以關停取締,按照“兩斷三清”(即斷水、斷電、清除原料、清除產(chan)品、清除設備)標準,完成(cheng)取締工作。
限期搬遷類:
對符合(he)國家產業(ye)政策(ce)、不符合(he)當(dang)地(di)產業(ye)布(bu)局規(gui)劃(hua)、未進駐(zhu)工業(ye)園區的規(gui)模以(yi)下以(yi)及(ji)長期(qi)污染(ran)環(huan)境的企業(ye),經(jing)過(guo)整合(he)
可以達到相(xiang)關管理要求、符合(he)產業政(zheng)策(ce)的,當(dang)地(di)政(zheng)府要科學規劃,組織對上述企業實施整合(he)搬遷,進駐相(xiang)應的工業
園區,發展規(gui)模化(hua)、現(xian)代化(hua)工(gong)業。
停(ting)產整(zheng)治類:
對符合(he)國家產業政(zheng)策、符合(he)當(dang)地(di)產業布(bu)局規(gui)劃,未安裝污(wu)染治理設施、不能穩定達(da)標排放的(de)“散亂污(wu)”企業,按照可(ke)
持續和清潔生產(chan)的要求(qiu),督(du)促企業在裝備工藝、污染(ran)治理等方面提升改造(zao),實(shi)現(xian)穩定達標排放(fang),逾期未(wei)完成整治改
造(zao)任務(wu)的(de),予以關(guan)停(ting)取締(di)。對不能(neng)(neng)穩定(ding)達標排放,但(dan)涉及(ji)民生,不能(neng)(neng)停(ting)產的(de)企業,依法依規啟動按日計罰(fa)程序,嚴
格實行全(quan)過程連續性懲罰。